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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细化工中试与产业化基地搬迁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报送的《精细化工中试与产业化基地搬迁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报告书》编制目的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基本正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和有关标准规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初设阶段深度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水土流失预测时段、预测内容、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基本正确。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其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9.61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其中一期占地1.2hm2,二期占地8.41hm2

四、水土流失防治原则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分区基本合理。按照防治责任范围扰动特点、建设时序、水土流失影响等因素,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二个防治分区,即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区和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区。水土保持措施结合主体工程施工进行了措施配置,同时提出的实施进度安排合理可行。

五、基本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总体方案,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措施设计紧密结合主体工程的水土流失形式和特点。根据本工程水土流失预测、防治责任范围以及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内容,确定不同的防治措施及布局,并形成本方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原则同意各分区方案其主要水保措施为:

工程措施:绿化覆土0.42m3,雨水管网3095.75m

植物措施:景观绿化1.46hm2,撒播草籽23hm2

临时措施:车辆冲洗站2座,临时排水沟1004.14m,临时沉沙池4个,彩钢板拦挡1731m

六、项目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基本正确,工程投资较合理,基本同意本水土保持方案投资概算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概算总投资583.59万元,其中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为63.50万元,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投资520.09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中,监测措施27.16万元,临时措施22.50万元,独立费用11.99万元,基本预备费1.85万元。

七、本项目占地面积为96143.53m2,计征面积为96144m2,应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34601.6。但本项目位于原晏家工业园水土保持规划区域内,已按渝水许可﹝200578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故不重复征缴。

八、请你单位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求,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完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加强建设过程中的管理、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由主体工程监理单位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预防和避免水土流失的产生,并接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重大变更的也须报我局批准;项目投入使用前,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明确验收合格结论,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

附件: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附件下载:

长水发[2021]227号 精细化工中试与产业化基地搬迁改造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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