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长寿区2021年农业水价改革项目—龙河镇长安等村节水灌溉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长寿区龙河镇农业服务中心:
长寿区2021年农业水价改革项目—龙河镇长安等村节水灌溉工程实施方案和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
工程项目法人为重庆市长寿区龙河镇农业服务中心。
二、工程建设任务
(一)建设地点
龙河镇长安等村3800亩经济作物园内。
(二)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泵房5座、机房6间、蓄水池5座;安装改性PEϕ28(ϕ33)管道51959m;配套田间终端887套。
(三)工程效益
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800亩。
三、建设工期
工程建设总工期为5个月。
四、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为487.6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06.49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51.62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88.48万元,临时工程1.49万元,安全生产费2.26万元,独立费用37.35万元。
资金来源: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改革)380万元,不足部分由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改革项目资金调剂使用。
五、项目建设管理
由龙河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落实运行管理,龙河镇政府负责统筹项目进度和资金的监管。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投资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项目管理有关文件的规定开展建设管理。
严格执行水利项目“四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管理和“三公示”(开工公示、完工公示、违规违纪公示)等管理制度。
六、项目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做好项目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审计。
七、其他
工程完工后由项目业主向区水利局申请区级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做好项目资产的移交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项目业主要确定工程建后运行管护单位,签订运行管护协议,确保受益单位按时缴纳水费,用于保障工程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效益。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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