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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颗街道核桃村6组李红梅 修建自用住房

单位《关于八颗街道核桃村李红梅修建自用住房申请使用林地的函》(八颗办函〔202178)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八颗街道核桃村6组李红梅(身份证号码:5102**********2924)修建自用住房及附属院坝使用集体林地0.0150公顷。

请你们需按照相关要求督促业主进一步优化施工设计,尽量节约使用林地,完善施工前的有关手续,需要采伐林木的,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施工时应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加强监督管理,严禁超批准范围占用林地和采伐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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