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葛兰镇塘坝村张巍修建自用住房申请使用林地的函》(葛兰府函〔2021〕87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葛兰镇塘坝村5组张巍(身份证号码:5002**********3313)修建自用住房使用集体林地0.0015公顷。
你单位需按照相关要求督促业主进一步优化施工设计,尽量节约使用林地,完善施工前的有关手续,需要采伐林木的,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施工中,你单位应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加强监督管理,严禁超批准范围占用林地和采伐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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