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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76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201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我们对2019年实际执行以及取消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了《重庆市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重庆市2019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外公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录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191231日我市仍在执行的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二、2019123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中央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目录清单》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目录清单》的政策解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下载:

重庆市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重庆市2019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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