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日
重庆市长寿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长寿区统计局
2018年9月,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统一部署,长寿区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区“三调”全面采用优于0.1米分辨率的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近百余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21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4036.36公顷(66.05万亩)。其中,水田15742.88公顷(23.61万亩),占35.75%,主要分布在我区新市街道、八颗街道、龙河镇、云台镇;旱地28293.48公顷(42.44万亩),占64.25%,主要分布于葛兰镇、龙河镇、双龙镇、石堰镇、云台镇、海棠镇。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832.48公顷(8.75万亩),占全区耕地的13.2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0108.93公顷(15.16万亩),占22.9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9644.01公顷(29.47万亩),占44.6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6039.22公顷(9.06万亩),占13.7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 2411.72公顷(3.62万亩),占5.48%。
(二)园地11350.63公顷(17.03万亩)。其中,果园10802.46公顷(16.20万亩),占95.17%;茶园34.10公顷(0.05万亩),占0.30%;其他园地514.07公顷(0.77万亩),占4.53%。园地主要分布在长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域(含双龙镇、龙河镇)、沙田柚种植园区域(邻封镇)。
(三)林地45781.40公顷(68.6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3013.49公顷(49.52万亩),占72.11%;竹林地6334.54公顷(9.50万亩),占13.84%;灌木林地5952.32公顷(8.93万亩),占13.00%;其他林地481.05公顷(0.72万亩),占1.05%。林地主要分布在我区明月山、西山、黄草山等“四山”区域。
(四)草地472.06公顷(0.71万亩)。均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洪湖镇、万顺镇。
(五)湿地565.76公顷(0.85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区涉及1个湿地二级地类,全部为内陆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长江、长寿湖、大洪湖以及龙溪河沿线。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912.42公顷(25.3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5449.80公顷(8.17万亩),占32.22%;建制镇用地1168.45公顷(1.75万亩),占6.91%;村庄用地9796.47公顷(14.69万亩),占57.92%;采矿用地417.74公顷(0.63万亩),占2.4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9.96公顷(0.121万亩),占0.48%。
(七)交通运输用地3851.62公顷(5.78万亩)。其中,铁路用地343.97公顷(0.52万亩),占8.93%;轨道交通用地0.17公顷(2.55亩),占0.01%;公路用地1690.37公顷(2.54万亩),占43.89%;农村道路1712.95公顷(2.57万亩),占44.47%;机场用地0.46公顷(6.9亩),占0.01%;港口码头用地103.3公顷(0.15万亩),占2.68%;管道运输用地0.4公顷(6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317.93公顷(18.4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430.97公顷(2.15万亩),占11.62%;水库水面7968.18公顷(19.95亩),占64.69%;坑塘水面2689.54公顷(4.03万亩),占21.83%;沟渠92.47公顷(0.14万亩),占0.75%;水工建筑用地136.77公顷(0.21万亩),占1.1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长江两岸涉及的江南街道、晏家街道、凤城街道、菩提街道。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