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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学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区,开展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学交流等。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长寿区法学会(简称区法学会)是区委领导的群团组织,由区委政法委代管。区法学会机关设1个内设机构,为法学会机关办公室。共有事业编制9名,设秘书长(副处级)1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会长、副会长按章程选举产生,实行兼职。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0.44万元,主要是2024年本单位开始实行独立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67万元,教育支出0.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0.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3.5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8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44万元,比2023年增加7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56万元,比2023年增加63.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单位开始实行独立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88万元,比2023年增加6.88万元,主要是2024年本单位开始实行独立预算,主要用于法学研究、法治宣传和法学交流等重点工作。

区法学会机关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6万元,比2023年增加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暂无因公出国(境)的工作安排;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2023年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单位开始实行独立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暂无购置公车的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3万元,比上年增加7.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24年开始实行独立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88万元。其中:一般项目1个,涉及资金6.88万元;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亚霏  联系方式:023-40661087

附件下载:

部门预算审议表(法学会).pdf
项目绩效目标表(法学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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