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长寿区科学技术协会是长寿区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其主要职能是:1.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2.切实承担团结引领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3.指导区级学(协)会和基层科协组织业务工作。4.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团结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与科技工作者的联系、服务工作。5.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6.加强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促进科学发展,推动技术创新。7.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8.突出科技工作者主体地位,提高学(协)会服务能力,激发学(协)会创新能力,增强学(协)会凝聚力和学术权威性、公信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科技社团。9.参与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咨询,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协商民主、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10.推动科协组织向科技人员密集的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工业园区,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延伸,推动科协组织向高职院校、研发中心和院所、职业学校延伸。1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相关理论政策研究,开展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二)单位构成
长寿区科协内设机构为一科一室,编制9人,在职8人,退休7人,离休1人,公务用车1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17.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7.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24万元,主要是按照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17.29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319.93万元,教育支出1.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2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6.5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8.7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7.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29万元,比2023年减少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15万元,比2023年增加26.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10月遴选一名参公人员,在职人数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1.14万元,比2023年减少28.7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等,主要用于机构运行、科学技术普及、机构运行、科普活动、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和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万元,和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响应低碳出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5.65万元,比上年增加3.3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协会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1.14万元。其中:一般项目2个,涉及资金141.14万元;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孙小涵 联系方式:023-4024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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