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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归口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组织部管理。负责全区行政、事业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1.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重庆市长寿区机构编制管理事务中心,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2.3个内设机构: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等工作;行政科(督查科),负责区级机关、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机构编制督查等工作事业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等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42.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1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0.9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项目经费和公用经费拨款减少18.10万元;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构成变化导致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7.1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42.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86万元,教育支出1.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0.9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8.19万元,教育支出减少0.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6.2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10万元,比2022年减少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72万元,比2022年增加1.6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晋级晋档、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构成变化导致人员经费拨款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和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6.38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2.5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项目经费缩减10%,主要用于编委会、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重点领域改革等重点工作。

区委编办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5.90万元,比2022年减少0.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比2022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40万元,比2022年减少0.2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和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5.27万元,比上年减少15.5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拨款减少和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的管理和使用,办公费有所下降。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6.38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5个,涉及资金26.38万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对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有任何意见建议和异议的,请联系区委编办综合科刘刚,联系电话:023-40892008。

预算公开表.pdf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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