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协助区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全区的贯彻落实。
2.收集和处理本区各镇街、各系统、各部门有关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和市委报告。
3.督促检查市委、区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在本区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督查区委领导的批示和交办事项。
4.负责区党代会、区委全委会报告起草和区委其他重要会议材料准备和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区委常委会的记录整理工作。
5.负责区委、区委办公室的公文处理、文件材料印制、文件刊物发送及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区委与上级机关之间文件的传递和管理工作。
6.负责区委的公文接洽工作,安排区委领导同志的有关活动,承办区委交办的接待工作。
7.根据区委的工作部署,协调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有关活动和有关事务。
8.负责区委办公室机关的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9.承办区委保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根据《保密法》及有关保密法规规定,履行主管全区行政区域内审核、审定、审批、许可等保密行政管理职能;指导协调全区党政机关、驻地方部队、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经济科技领域的保密工作;负责《保密法》及有关保密法规执行情况检查、泄密案件查处。
10.负责全区党政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密码管理工作,负责使用密码保护传输党和国家秘密信息工作。
12.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提供决策参考。
13.承担区档案局(区档案馆)的行政职能。
14.承办区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区委办公室设12个内设科室。包括:综合科(区委值班室)、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秘书三科、督查室、法规科、改革科、会联科、行政科、机要科(专用通信科)、保密科、档案科。
区委办公室下设1个事业单位,决策咨询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02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22.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50.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电子政务内网专项有年初结转资金594.7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02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9.06万元,教育支出4.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1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50.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电子政务内网专项有年初结转资金594.7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22.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2.04万元,比2021年增加24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8万元,比2021年减少93.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968.24万元,比2021年增加338.0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市级相关部门要求,项目经费增加,主要用于管理性支出、机要专项、电子政务内网等重点工作。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办公室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66万元,与2021年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5万元,与2021年相同;公务接待费8万元,与2021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与2021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55.24 万元,比上年减少11.6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我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8.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98.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68.24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10个,涉及资金1968.24万元;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万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我办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赵海英 联系方式:023-406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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