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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科学技术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外国智力规划和政策。

2.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相关制度建设。

3.牵头推进全区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4.拟订全区基础研究措施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区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负责编制区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6.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7.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负责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10.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办法,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11.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专家总体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外专家、团队吸引集聚办法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办法。拟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和政策。

13.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宣传等工作。

14.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技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按照国家要求推进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我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外国智力工作。

17.与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外国人来长工作许可职责分工,依据《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规定执行。

(二)单位构成。

长寿区科学技术局本级机关由办公室、科技管理科2个职能科室组成,下设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2个:重庆市长寿区生产力促进中心、重庆市长寿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11.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1.8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57.40万元,主要是2021年无上年结转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11.83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997.17万元,教育支出1.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0万元。2021年无上年结转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去年减少7.3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8.5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5.9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1.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1.83万元,比2020年减少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83万元,比2020年增加48.51万元,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清缴、增资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44.00万元,比2020年减少55.9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措施、项目调整等,主要用于科技宣传、创新主体培育、创新驱动、科技计划项目等重点工作。

区科技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7.63万元,比2020年减少1.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2020年减少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3万元,比2020年减少1.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8.39万元,比上年增加0.15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调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44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4个,涉及资金514万元;重点专项1个,涉及资金230万元。重点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陶箴奇  联系方式:023-40244498


附件下载:

2021年预算公开评审(重点专项)绩效目标公开表.pdf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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