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2)研究拟订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起草供销合作社事业有关规章制度;
(3)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化肥流通、储备和供应工作,承担化肥、棉花等重要物资的政府商业储备、救灾应急储备任务;
(4)指导推进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推动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指导系统行业协会建设,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
(5)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
(6)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代农业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大力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
(7)参与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和市场建设;
(8)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社有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
(9)加强基层社建设,对所属企业行使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权益,增强联合社的服务功能;
(10)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主管社团的业务工作及成员社的业务活动;
(11)负责全区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经营管理,承担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供销企业的行业安全监管,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资产科、合作指导科、业务发展科、农村电商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76.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6.3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1.54万元,主要是增加废弃农膜回收项目,经费拨款增加103.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76.3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0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65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3.25万元,农林水支出41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05.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1.5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103.25万元。如因政策调整刚性增加的收支除外。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6.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6.33万元,比2019年增加10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58万元,比2019年减少3.6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降税减费政策,减少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等;项目支出566.75万元,比2019年增加105.2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环保项目,主要用于废弃农膜回收工作。
本单位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比2019年减少3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2.1 万元,比2019年减少0.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7.6万元,比2019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规定执行,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5 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12.44 万元,比上年减少0.14 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6.0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0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6.0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6.02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66.75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6个,涉及资金 295.25万元;重点专项4个,涉及资金271.5万元。重点专项项目如下:
(1)2020年改造建设基层供销社项目180万元。 按照“三社”融合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实现基层供销社改造建设全覆盖,按照“四有”标准培育基层供销社示范社达50%以上。2018年-2019年已改建基层供销社14个,其中示范社9个。2020年改造建设菩提、江南、晏家、云台、海棠5个街镇基层供销社,其中云台镇供销社为示范社建设。从而,实现19个街镇供销社改造建设全覆盖,培育基层供销社示范社10个。
(2)长寿区测土配方肥站建设项目20万元。根据长寿委发〔2018〕7号文件,实施化肥零增长,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3%。新建1个镇级测土配方肥站,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300㎡(含化验室20㎡),安装1套6口智能测土配方肥生产线和相应配套设备设施、网络线路和监控设施。总投资不少于3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补助购置配肥生产线及网络监控。项目设计生产果蔬、水稻测土配方肥5000吨以上,可服务满足10万亩果蔬水稻用肥需求。
(3)“三社”融合发展资金项目50万元。按照“三社”融合实施意见目标任务,2019年开展“三社”融合发展试点;2020年“三社”融合发展全面推开;2022年,“三社”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根据市总社到2020年全市培育“三社”融合示范单位达到2000个要求,2020年培育6个“三社”融合示范单位,补助5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产地小冷链、仓储设施,开展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含电商、物流)等;购置农用机械类,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经营网点信息化改造,提高综合信息服务能力;购置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内外装修、标牌标识制度制作、文化宣传等。
(4)长寿区化肥淡季储备贷款贴息项目21.5万元。根据长寿府发〔2010〕123号)、渝府办发〔2018〕45号)提出建立政府化肥储备制度,我区农业生产年需碳铵、尿素、磷肥、复合肥等化肥3万吨左右。搞好化肥淡季储备工作是政府要求,也是解决生产企业常年生产、春耕农业生产集中用肥的矛盾,是解决春耕用断档缺销、防止价格出现较大波动、维护市场稳定和正常价格秩序、防止哄抬物价、防灾和稳价保供的重要措施和手段,确保满足春耕生产用肥需求。项目内容:重点对碳铵、尿素、磷肥、复合肥(含配方原料肥)进行储备,储备期:6个月(7-12月)。储备主体:为长寿区境内的农资流通企业。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本社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代静 电话:023-40407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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