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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区委政法委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市委、区委工作部署,推进全区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调查研究;深化政法改革;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协助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委国安办)设在区委政法委,由区委政法委承担日常工作;重庆市长寿区法学会(简称区法学会)由区委政法委代管。区委政法委现有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部(宣传教育科)、政治安全科、反邪教协调科、维稳指导科、平安建设指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执法监督协调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收入总计1284.5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3.62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数1200.92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0.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预算收入较去年减少0.46万元,主要是社保缴费降低收入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0年支出总计128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1.3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9万,教育支出2.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7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6.35万元,住房保障23.1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7.7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5.4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7.6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0.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0.92万元,比2019年减少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9.57万元,比2019年减少55.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社保缴费降低等,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铁路护路队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61.35万元,比2019年增加55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区政法系统干部专题培训支出55万元纳入预算等,主要用于全区国家安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铁路护路、反邪教、法学会建设等重点工作。

区委政法委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4.2万元,比2019年减少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接待费5.2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2019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3.67万元,比上年减少8.1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因调出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4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9.9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概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444.96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11个,涉及资金444.96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国家安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铁路护路、反邪教、法学会建设等重点工作。我委从项目立项依据、实施计划、效益等方面设置绩效目标。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深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预算执行及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我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胡振铎     联系方式:023-40661852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预算公开表格.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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