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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归侨侨眷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侨联工作的政治性和侨联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对全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政治引领。切实承担引导全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全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三)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保障侨联及侨联基层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根据《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会章程》,组织实施全区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的决议、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侨联组织体系,并指导基层侨联组织开展工作。
    (四)团结动员全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干事创业。引导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积极参与和支持全区经济建设。积极促进吸引利用侨资侨智,引进海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工作。依法管理、使用、保护侨联资产,服务侨资侨属企业走出去,了解国外投资环境,建立国际商业网络,开展国际化经营。
    (五)加强团结服务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职责。教育归侨、侨眷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全区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了解归侨侨眷工作生活状况,推动建立困难归侨侨眷帮扶机制,建好侨胞之家。坚持国内与海外并重、老侨新侨并重,积极拓展海外工作和新侨工作,为留学生和留学生家长服好务。
    (六)弘扬中华文化,拓展海外联谊。加强涉侨文化遗产保护,依照有关规定开展相关文化交流联谊活动。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走出去,请进来,推动海内外民间交流合作,积极开展“以侨促台”工作,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祖国的和平统一。
    (七)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按照法定程序承接好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参与协商和推荐区人大归侨代表、提名侨联界区政协委员人选工作,积极引导归侨侨眷有序开展政治参与,为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全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做好服务工作。
    (八)研究侨联自身改革和建设。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要求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贯彻实施好有关法律法规,为有关部门制定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区侨联内设机构2个,参公事业编制5人,其中在职5人(其中临聘人员1人),退休2人。公务车1辆。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33万元,比2018年增加30.71万元,主要原因是非定额公用经费增加及不驻会副主席办公业务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8.53万元,比2018年增加22.7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非定额公用经费、健康休养费和在职目标绩效考核奖,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3.80万元,比2018年增加8万元,主要增加了不驻会副主席业务经费,主要用于主席办公会、不驻会副主席业务经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全委会、常委会、开展港澳侨活动、留学生家长联谊会、侨界青年联谊会等重点工作。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6.3万元,比2018年减少4.2万,主要是减少因公出国境预算。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与2018减少1.2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与2018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5.8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政府采购情况。无政府采购。
    3.2019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3.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我会有公务车一辆15.56万元,电脑、办公桌椅等其他资产18.15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3.80万元。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向文静   023-40661225

附件下载:

重庆市长寿区归侨侨眷联合会2019年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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