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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组织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区委的要求,制定、实施长寿区党的建设工作意见,指导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制定全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意见,负责街镇党委和区级部门党组织换届工作;制定全区党员队伍建设规划和党员电化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全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受区委委托承办全区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2)根据中央、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上级党组织对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负责对全区干部监督工作提出意见,督促、检查全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对区管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3)负责制定培养中青年干部和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意见;制定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和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制度;负责全区党群部门参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

(4)提出街镇和区级各部门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区管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待遇和退(离)休手续;负责市管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待遇和退(离)休的上报材料和手续;配合市有关部门考察市在长单位的领导班子,并对其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有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工作;负责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和人事安排的准备工作。

(5)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区党校建设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办理区管干部到区以上党校和其他各类干部培训班学习进修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各街镇、各部门的干部培训工作。

(6)负责对全区知识分子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参与制定知识分子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区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参与全区科技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区优秀科技人才信息库;承担区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对全区老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8)指导、检查全区组织系统自身建设;负责全区组织、干部信息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区组织系统办公自动化;办好长寿《党建信息港》。

(9)负责区管党员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工作和党员因私出国的审批工作。

(10)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长寿委发〔2019〕3号)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区委工作机关,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区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区公务员局牌子。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承担。

11.完成区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是主管长寿区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区委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干部科、干部教育科、干部监督科、组织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科、研究室、人才科、考核科、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干部档案中心。

二级单位(事业性质)有长寿区干部档案管理中心、长寿经开区企业党群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组织(含长寿经开区企业党群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379.69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79.69 万元,比2018年增加51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66.89万元,比2018年增加150.67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今年将在职绩效目标考核奖、事业人员超额绩效、离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等编入预算以及公用经费增加等原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712.80  万元,比2018年增加365.8 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村(社区)、流动党员、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以及第五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经费等,主要用于干部考核、选任、教育、监督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非公经济建设以及青年干部培训等重点工作。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组织部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7.5万元,比2018年减少7.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2018年持平,均没有因公出国的预算;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18年减少5.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要厉行节俭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2018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和管理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2018年持平,均没有购置公务用车的预算。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四、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68.13万元,比上年增加 54.89万元,主要原因为区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8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8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712.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2019年一般公共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斯  臻,电话:023-40245176

附件:区委组织部2019年预算公开表



附件下载:

附件:区委组织部2019年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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