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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党校是在区委直接领导下,实行党校、行政学校、电大分校、社会主义学院四校合一的学校,是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学校,是区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是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大学办学的教学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究和宣传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
    2、按照区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和培训规划,参与设计全区主体班教学安排,并负责组织与实施。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管理;承办党委、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开展多种形式的委托培训和合作培训。
    3、负责系统培训轮训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及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全区公务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政策研究人员;培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方面的代表人士和统战工作干部。
    4、围绕国际、国内、市、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区委区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和科研资政;开展决策咨询工作,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5、负责中央、重庆市、长寿区重要会议精神的宣讲工作。
    6、开展本专科学历教育,为长寿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实用型人才。
    7、切实抓好党校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选拔聘任高水平的专兼职教师,抓好教师的培训与轮训。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重庆市委党校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区电大分校、区社会主义学院四块牌子一套班子,是四校合一的学校,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内设有办公室、财务科、教研科、教务科、招生科、信息资料科、学生科和统战理论研究室8个科室。
   (三)人员情况
    长寿区委党校共有编制数:34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32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实有人员35名(其中:在职在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9名、在职在编事业人员员2名、编外聘用人员4名)。长瞻人员1名。另有退休人员17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拨款收入:191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9.8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51万元)。2019年预算拨款支出191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9.8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9.86万元,比2018年增加 85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4.76万元,比2018年增加241.9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工资调整和提高了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遗属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35.10万元(其中:党政干部培训项目支出29.4万元、学校维修改造项目支出205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成人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400.7万元),比2018年增加40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项目预算支出和项目预算调整将成教项目支出纳入预算,主要用于2019年全区处(科)级干部培训、学校房屋外墙面维修、学校卫生间改造和成人广播电视教育及网络学院学历教育等重点工作。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1万元,比2018年增加551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租赁办公用房租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2.8万元,比2018年增加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 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成人教育项目支出5.3万元),比2018年增加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万元、成人教育项目支出1万元),比2018年增加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预算调整将成教项目支出纳入预算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改革继续执行。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6.68万元,比2018年增加86.7 万元,增长86.72 %。主要原因为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包括:2019年度职工公务通讯补贴)、差旅费、培训费(包括2019年度党政干部培训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包括:2019年度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长寿区委党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5.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万元。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长寿区委党校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35.1 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公积金、职业年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缴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大型修缮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区委党校后勤科023--40401358。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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