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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区征收办办公地点位于桃花大道69号9号楼,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以及人员安置、信访维稳等工作。

(二)内设征收拆迁一科、征收拆迁二科、征收拆迁三科、综合科、财务科、信访科等六个科室。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2.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2.61万元,比2018年增加147.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61万元,比2018年增加168.7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9年职工超额绩效107.05万元,增加职工增资调资等25.47万元,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了综合(单项)定额经费36.18万元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8年减少21.10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单位本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上年结转项目经费5.8 万元,全部为征地拆迁专项业务费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1.0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万元,与2018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28.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883525

重庆市长寿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办公2019年部门预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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