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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城市开发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为区城乡建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中心内设4个机构:1.办公室,负责单位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日常运转工作以及各类综合事务;负责聚商选资相关工作。2.财务科,负责财务核算,制定财务收支计划、编制财务预决算等工作;负责资产、资金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融资工作。3.建设管理科,负责土地征收、招投标、施工管理、预决算、合同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未移交项目的维护管理工作。4.规划科,负责项目规划设计工作。

中心主要职责为:1.负责授权区域内的城市基础设施、综合交通、土地整治等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工作。2.负责授权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的协调工作。3.负责相关国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工作。4.负责相关项目的聚商选资和管理服务等工作。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3.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79万元,比2018年增加8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79万元,比2018年增加84.6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开发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减少1万元。无因公出国费用和公务用车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9年部门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7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9.25万元,增加61.15%。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单位无项目支出,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甘老师,023—40235334

城市开发服务中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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