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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残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二)机构设置。长寿区残联内设办公室(就业科)、信访维权科,下设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7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9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3.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2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三公”经费预算22.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6.50万元。

  预算批复-(残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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