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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长寿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区财政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区”总任务,持续打造“三地一中心”,努力建设“三大愿景”,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攻坚克难,扎实推动新常态下的各项财政工作,全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41,113万元,增长1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0,247万元,增长11.9%,圆满地完成了区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较好地服务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一)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0,24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6%,比上年增长11.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一般地方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减上解市级、地方债券置换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后,全区财力为631,339万元,实际支出完成592,219万元,比上年增长10.2%,各项结转下年支出39,12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78,85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1%,比上年增长15.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专项地方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转等,减上解市级、地方债券置换还本支出、调出资金后,全区财力为550,422万元,实际支出完成523,404万元,比上年增长22.5%,结转下年支出27,01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0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全区财力为142,024万元,实际支出完成142,024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我市社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级统一编制,区县不单独编制。2015年,在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我区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及支出完成情况如下: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征收186,259万元,增长16.1%,完成市级下达计划的106.6%。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收110,911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收5,61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50,528万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征收7,40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征收5,37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收4,73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征收1,691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实现支出278,172万元,增长20.8%。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8,542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86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6,618万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8,00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68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70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747万元。

  (二)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0,24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6%,比上年增长11.9%。加上上级补助240,852万元、一般地方债券转贷收入154,500万元、下级上解183万元、上年结余30,146万元和调入资金13,487万元(按照财政部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原在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调整至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以前年度的结转资金相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789,415万元。减上解市级16,659万元、地方债券置换还本支出129,500万元、补助下级31,277万元(含专款补助)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667万元后,财力为599,312万元。当年实现支出560,996万元,各项结转下年支出38,31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78,85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1%,比上年增长15.2%。加上上级补助64,836万元、专项地方债券转贷收入48,500万元和上年结转36,085万元,收入合计628,273万元。减上解市级15,864万元和补助下级4,823万元、地方债券置换还本支出48,500万元、调出资金13,487万元后,财力为545,599万元。当年实现支出518,58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7,01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01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加上上级补助130,010万元(市级落实长寿经开区集团公司资本金补助13亿元)后,财力为142,024万元,当年实现支出142,024万元。

  (三)2015年预算执行特点

  1.主动作为聚财源。2015年,我区化工、钢铁等主导产业以及房地产市场继续低迷,财政增收困难重重。为应对财政收入增幅回落的不利形势,全区上下主动作为,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了财政收入目标圆满完成。

  收入征管得力。全区各收入征收部门全力应对,坚持依法征管,大力清理追缴欠税,确保应收尽收,全年辖区税收收入实现433,981万元,增长5.4%;适时推进国有资产处置,实现保值增值;制定激励政策,调动各街镇夯实全区税源的积极性。

  争取支持有力。立足全区定位、发展重点和目标任务,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2015年共获得上级补助资金304,998万元,增长26.2%,较上年增加63,246万元(其中可统筹安排的财力补助资金8,621万元),提高了我区财政保障能力。同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203,000万元,有效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平台控债和资金接链。

  2.优化环境稳增长。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坚持落实更有力度的积极财政政策,把规范优惠政策与落实减税降费相结合,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财税环境。

  产业扶持优化。完善修订产业扶持政策,逐步改变扶持资金与税收直接挂钩的方式,重点支持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商贸流通、旅游、房地产、微型企业等六大板块加快发展。落实资金11,659万元,支持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扶持新兴产业发展,进一步激发经济活力,其中发放微型企业创业补助1,388万元,新发展小型微型企业2768户,带动就业12420人。安排资金4,540万元,发展商贸物流、金融业等服务业。安排资金2,495万元,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培育发展外向型经济,促进内外贸协调发展。

  金融服务强化。全年新引进金融机构4家,金融机构总数达到47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年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各类贷款177.3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贷款67.1亿元。企业上市取得新进展,纽米科技、望变电器、康普化学在新三板挂牌,全部纳入重庆市拟上市重点企业培育,新增九龙橡胶、双渝陶瓷、浩湖渔业等7家长寿本土企业进入拟上市企业库培育。大力拓展直接融资,实现资本市场融资55.5亿元。与重庆证监局、重庆保监局分别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推动我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以及保险示范区建设。创新血橙价格指数保险,成功获得保监会审批。建立农业增信保证保险,助推农业产业发展。成立了打非专项工作组,统筹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全年共立案查处涉嫌非法集资企业10家,涉及资金7,404万元,涉及群众1122人,已清退和冻结1,528万元,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平台运行平稳。及时拨付政府平台公司土地成本等财政补助资金69.5亿元,争取置换及新增地方债券资金20.3亿元,有效缓解了政府平台公司还本付息的资金压力,积极稳妥地推进了重大项目建设,防范了支付风险,保障了各政府平台公司平稳有序运行。

  3.突出重点保民生。围绕各项重点民生事业,完善财政投入体制机制,整合各类财政资源,集中财力加大投入,切实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全年财政民生支出41.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69.6%。

  教育均衡化稳步推进。全区教育相关支出128,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21.7%,切实保障了各项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促进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落实了各阶段教育生均拨款经费和经济困难学生财政资助政策。实施了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乡村教师补贴政策。有力地支持了北城中学、渡舟中心校建成投用,完善了农村学校硬件设施,提升了办学条件。

  社会保障体系日臻完善。全区就业及社会保障支出82,031万元。主要是:安排再就业资金7,993万元,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就业奖励等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992万元,全年城镇新增创业7499人。拨付社会救助资金17,732万元,用于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城乡残疾人、城乡低收入老年人等4.96万名困难人员社会救助。安排1,513万元,支持殡仪馆迁建。

  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全区医疗卫生支出65,050万元。主要是:安排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补贴29,615万元,惠及77.96万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安排2,185万元,对困难群众开展医疗救助。安排3,134万元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40元/人。安排5,365万元,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以及保险缴费补贴等扶持政策、推进人口和计生事业的发展。安排4,384万元,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撤并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建设。安排623万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城乡居住环境持续改善。筹集资金83,259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低收入及征地农转非人群基本住房需求。安排2,489万元用于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农民新村建设,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安排13,334万元用于场镇及城区公共功能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及环境卫生,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安排18,900万元用于公路建设、养护以及水毁道路恢复、长寿火车北站站房建设、重庆至长寿通勤列车开通以及公共交通补贴,方便群众安全快捷出行。安排8,000万元用于长寿湖湖泊治理与保护;安排1,483万元用于桃花河污染综合治理。

  群众文化繁荣发展。安排1,196万元支持文化馆、图书馆和文化站免费开放,满足城乡居民文化需求。安排554万元面向全区免费赠阅《长寿日报》和长寿手机报,支持长寿日报微信公众平台、长寿新闻APP、人人长寿等系统建设及维护,打造长寿日报全媒体构架。安排570万元支持区广播电视台创建二级标准电视台通过验收。安排28,565万元支持长寿湖、长寿菩提古镇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城市品牌及旅游宣传,打造休闲旅游胜地。安排529万元维持体育场馆运行和完善体育公共服务功能、支持办好长寿湖铁人三项赛等文体赛事活动。

  4.抓好统筹促协调。围绕全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加大“三农”支持力度,及时兑现各种强农惠农政策,支持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大力推进水利设施建设,努力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惠农补贴政策得到落实。拨付资金14,148万元,发放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补、农机购置、农业保险、退耕还林和移民直补等,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确保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及时兑现。

  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壮大。安排2,351万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安排8,877万元,用于技术推广以及柑橘、蔬菜等特色效益农业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有力促进了我区的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壮大。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安排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88亿元,有力推进了龙门桥水库建设、病险水库加固、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建设。拨付三峡后续资金1.41亿元,及时发挥三峡后续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安排林业项目资金2,493万元,支持天然林资源保护、林业基本建设、植树造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安排1,837万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及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工作,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精准扶贫攻坚战有力推进。整合各类资金9,768万元,实施贫困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155个,10个贫困村悉数完成验收“销号”,6105个贫困家庭17614人年内全部实现脱贫“越线”。

  5.推进改革强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依法实施财税改革,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

  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提升部门预算编制信息化水平,规范和细化部门预算编制。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盘活历年结转结余资金12,862万元统筹用于其他急需的项目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预算公开,部门预算公开单位由2014年的30个扩大至66个,公开功能科目由款级细化至项级。首次推行部门决算公开,包括除涉密外的27个政府组成部门将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进行了公开。首次推动政府债务限额公开。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深化。将18个街镇新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进一步提高街镇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实现街镇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三公”经费管控成效明显。2015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444.2万元,下降7.48%,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2.65%。

  财政监管进一步加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截至2015年末,全区政府债务余额68.99亿元,控制在重庆市政府核定的我区69亿元政府债务限额之内。调整债务融资结构和控制债务成本成效明显,全区当年3年期以上融资占比77.56%,融资成本较2014年末下降1.63个百分点。稳步推进除政府平台公司外的31户区属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全年组织实施集中采购1879件次,节约财政资金5,208万元,节约率18.5%。发挥投资评审作用,提高评审质量,提高预算编制和审核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全年完成评审工程项目452个,送审金额24.13亿元,审减资金0.76亿元,审减率3.14%。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出台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秩序。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实现财政票据网络化、电子化管理,改进财政票据监管方式,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首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区财政综合平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关系,财政运行保持平稳有序,完成了区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预算任务,有力保障了全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仍需我们重视:一是受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实现财政收入增长的难度较大,收入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二是财政支持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任务还很重,收支矛盾突出;三是预算约束执行不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四是政府性债务规模和偿债压力仍然较大,潜在风险不容忽视。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改进和解决。

  各位代表,“十二五”期间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凡的五年。全区财政面对复杂多变的财经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在统筹财经关系中壮大财力,在优化支出结构中改善民生,在积极稳妥运作中保障重点建设,圆满完成了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五年来,财政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全区地方财政收入从2010年41.3亿元增加到2015年84.1亿元,地方财政支出从2010年60.2亿元增加到2015年125.8亿元,均实现翻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0年19.1亿元增加到2015年35亿元,年均增长12.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0年34.4亿元增加到2015年59.2亿元,年均增长11.5%;五年来,预算管理逐年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日益细化,预算执行管理力度不断加大,预算公开透明度逐年提高,财政监督检查力度明显增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稳步推行;五年来,民生投入机制建立。每年投向民生领域资金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5%左右。全区财政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十三五”财政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2016年预算草案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综合分析全区财经形势,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委会精神,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工业聚合、文旅结合、产城融合、城乡统合、社会和合的“五合战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坚持发展实体经济不动摇,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财税改革,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促进经济平稳增长,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十三五”开好头、起好步。

  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根据全区经济发展预期、全区土地供给计划以及上年完成情况,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增长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长5%。

  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加大统筹、有保有压、财力下沉的原则。按照《预算法》要求,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全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367,800万元,比上年增长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和调入资金,减上解支出后,可供当年安排的财力为580,000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支出580,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515,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减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后,可供当年安排的财力为553,0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553,0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00万元,支出相应安排400万元。

  (二)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1.收入项目预算情况。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367,800万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172,71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667万元、上年结转38,316万元、调入资金1,124万元后(根据财政部规定,将2015年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结转的公租房政府住房基金983万元、水土保持费141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列支),收入总计592,623万元。

  2.主要支出项目预算情况。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减上解上级支出13,427万元、减补助12个镇支出22,340万元(其中保障性、事务性及激励性转移支付20,600万元;农村低保等专款1,740万元)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56,856万元。其中主要重点支出项目是:

  教育支出95,716万元。主要用于: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营养计划,支持农村薄弱学校改造,改善学生食宿和学校办学条件;保障教师待遇;支持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均衡基础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继续完善各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支持发展各类教育,加快推进城乡学校建设,确保重庆化工职院春期开学,临溪中学、临溪小学和古镇小学秋期投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64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补助政策,支持完善社会救助和福利体系;保障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待遇;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大就业投入力度,支持职业培训、兑现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促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015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府补助资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支持强化食药品安全监管。

  农林水支出28,12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巩固前期脱贫攻坚工作成果;支持发展特色效益农业,推进农业“三园”提档升级,农业“五区”加快建设,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加大水利投入,支持农田水利、山坪塘整治、人饮安全等工程建设,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完成龙门桥水库主体工程建设。加快实施三峡后续项目和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项目,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业防疫、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气象服务等应急能力建设;继续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节能环保支出13,789万元。主要用于:继续支持城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和龙溪河、桃花河、御临河及其支流污染综合整治,维护饮水和库区水环境安全;支持工业、交通、建筑和生活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以及黄标车淘汰工作;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和长化等企业环保搬迁,支持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做好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工作,促进实现绿色发展。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46万元。主要用于:继续实行文化馆、图书馆和文化站免费开放,继续免费赠阅《长寿日报》和长寿手机报,支持长寿日报微信公众平台、长寿新闻APP、人人长寿等系统运行;支持区博物馆建设、区文化馆搬迁,启动国家一级档案馆和国家示范数字档案馆创建,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维护体育场馆运行和支持群众文体活动开展,支持长寿湖铁人三项赛等文体赛事活动,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科学技术支出17,67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园区企业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开发、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加强科技及专利宣传,支持科技创新,实施专利资助,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升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支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进步的带动作用,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

  公共安全支出26,48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基层综治经费保障,支持社会稳定和创新社会综合治理;支持消防安全和灾害应急救援建设,增强对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预防控制、紧急处置、救助保障等能力,完善社会应急管理。

  城乡建设支出95,1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交通、老旧小区改造等综合环境整治,缓解部分区域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支持建成区医院至协信广场和东方之骄人行天桥等项目;支持统筹做好城市、小城镇和乡村规划,完善场镇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提升管理水平;支持继续分类推进“两违”和市容环境整治;发挥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统筹推进场镇扩容提质、功能完善;推进农村场镇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解决场镇饮用水、给排水、市容环卫等突出问题;支持城市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法制化、专业化、人性化水平。

  工业商业发展支出37,511万元。主要用于:兑现环保搬迁、产业扶持等政策,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支持“一区一廊”平台建设,推动主导工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提升新型工业化水平;支持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扶持商贸物流、金融保险、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加大街镇商贸设施投入,完善社区商业设施,加强城乡菜市场、农贸市场改造和规范管理。

  交通运输支出11,041万元。主要用于:推进撤并村通达工程建设和国省县道改造,加强公路养护,完善农村客运网络;兑现燃油补贴、CNG附加补贴以及免费群体公交补贴;支持两湖及道路安全管理,提高群众出行安全。

  国土气象等支出25,6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国土、气象、地震等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支持防范和治理地质灾害。支持加大国土资源宣传及教育和执法力度。严格执行耕地开垦费收支两条线管理。

  住房保障支出21,489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公租房、廉租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和农村C、D级危房改造,安排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资金,改善城乡群众居住条件。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

  预备费支出5,800万元。根据《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上述支出未包含年度执行中增加的上级专款补助,在上级专款到位后相应会增加相关项目支出。

  (三)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515,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08,07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减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后,收入总计553,000万元。支出相应安排553,00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16,630万元,农林水支出28,911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776万元。

  (四)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400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利润收入等。支出安排4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国有资本金,支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级代编,区县不单独编制。在年度执行中,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下达的社保基金征收计划及我区收支执行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财税体制改革步入新的阶段。全区财政要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区”的总任务,牢牢把握“适应新常态、当好主力军”的总要求,全面实施“五合战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完成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支持推进“十三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

  第一,继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编制体系,提升部门预算编制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之间的统筹协调,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落实新的总预算管理会计制度,按要求继续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发挥财政监督作用,加强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监管水平。继续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分类处置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产确权工作,加强国有资产有效利用和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有序推进。

  第二,不断强化完善财政收支执行。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克服困难。进一步加强税务等执收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重点行业税源动态监管,查找薄弱环节和征管漏洞。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认真清理、有效利用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民生和重点投入。坚持“保重点、压一般”的原则,多方筹措资金,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部门预算编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民生支出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占比60%以上。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确保项目及资金尽早发挥效益。

  第三,持续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妥善处理结构性改革与防风险的关系,把防控风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实行债务余额限额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严格按照地方债券管理有关要求,将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2016年,在市级下达我区新增债券规模后,编制区级债务收支调整预算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强化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实时分析平台公司资金和还本付息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资金应急预案。推动平台融资期限调整,优化债务结构。积极组织协调平台公司、金融机构置换贷款利率较高的债务,降低融资成本。继续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的工作力度,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关于重庆市长寿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附表.pdf

附注:

  1.地方财政支出包含上级补助支出、上年结转专款支出,因此大于地方财政收入。上年结转专款支出是指上年安排了预算的项目因实施进度等时间原因,在上年未实现支出,需在今年继续实施并实现支出。

  2.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包含全年实际到位的上级补助支出24亿,而2016年预算草案只包含了年初能预计到的上级补助17.3亿,所以小于2015年实际执行数。年度执行中在上级专款到位后会增加相关支出。

  3.政府支出分类体系:政府支出分类有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两种方式。前者是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说明政府的钱用到哪个方向,比如教育、农林水利、交通等。后者是按具体用途分类,比如是发工资,还是办公费或是买设备等。

  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类级科目综合反映政府职能活动;款级科目反映为完成某项政府职能所进行的某一方面的工作;项级科目反映为完成某一方面的工作所发生的具体支出事项。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类级科目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9类,款级科目是对类级的细化,比如商品服务支出类下的“办公费”、“会议费”等。

  4.按支出功能分类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培训费均分别统一集中在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教育支出相应科目中反映。

  5.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在功能分类科目中主要体现在行政运行、事业运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科目。

  6.项目支出:是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在具体用途上包括为实施项目开支的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等专项消耗性经费以及大型购置、基本建设、个人和企业单位补贴等。

  7.行政运行:是反映行政及参公单位基本支出中除离退休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之外的人员经费和除培训费之外的日常公用经费。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反映行政及参公单位项目支出中未单独设置科目反映的项目支出。

  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新《预算法》和相关规定设立,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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