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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区财政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深化财税改革,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圆满完成了区十七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3,67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5.1%,与上年同口径增长10.1%(以下简称增长。同口径主要是考虑了营改增后增值税分成比例影响。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上级同步调整了增值税收入分成比例。改革前,原营业税市级40%、我区60%分享,原增值税中央分享75%、我区分享25%;改革后,两税合一,分享比例调整为中央50%、市级17.5%、我区32.5%分享。在计算增幅时,相应将2015年5—12月收入按新分成比例计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减上解市级、地方债券置换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677,861万元,实际支出完成644,667万元,比上年增长8.2%,各项结转下年支出33,19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38,25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5%,增长1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专项地方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转等,减上解市级、地方债券置换还本支出、调出资金后,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641,805万元,实际支出完成627,921万元,增长20.9%,各项结转下年支出13,884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6.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减调出资金后,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为2,499万元,实际支出完成378万元,结转上级专款至下年支出2,12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我市社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级统一编制,区县不单独编制。2016年,在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我区社会保险基金保费征收及待遇支出完成情况如下:全区社会保险基金保费征收193,632万元,增长3.96%,完成市级下达计划的102.8%。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收115,53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收5,77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51,445万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征收9,98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征收2,99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收6,11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征收1,787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实现待遇支出318,012万元,增长14.32%。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1,91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30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0,047万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1,31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94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53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949万元。

  (二)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3,67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5.1%,增长10.1%。加上上级补助259,81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1,000万元、下级上解239万元、上年结转38,31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667万元和调入资金7,221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规定: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后,收入合计772,931万元。减上解市级14,735万元、地方债券置换还本支出51,000万元、补助下级31,730万元(含专款补助)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900万元后,财力为645,566万元。当年实现支出613,498万元,各项结转下年支出32,06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38,25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5%,增长12.7%。加上上级补助26,68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21,100万元和上年结转27,018万元后,收入合计813,052万元。减上解市级3,015万元和补助下级2,689万元、地方债券置换还本支出161,100万元、调出资金7,132万元后,财力为639,116万元。当年实现支出625,232万元,各项结转下年支出13,884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6.8%。加上上级补助2,121万元,收入合计2,588万元。减调出资金89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规定: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2016年调入比例达到19%,并逐年提高调入比例)后,财力为2,499万元,实际支出完成378万元,结转上级专款至下年支出2,121万元。

  (三)2016年预算执行特点

  1.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聚财力。2016年,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以及政策结构性减税影响,全区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912,396万元,增长1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3,676万元,增长10.1%,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

  一是加强收入征管,促进财政增收。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大纳税评估力度,细化落实堵漏增收措施,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加大税收、非税收入追收力度,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二是强化各方联动,形成征管合力。充分发挥收入征管联席会议作用,深入分析经济发展态势及收入征管最新情况,及时完善征管工作措施,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完成联合办税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探索国、地税部门联合办税新模式。加大协税护税考核力度,强化部门街镇职责,调动各方涵养税源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是主动争取支持,提高保障能力。立足全区定位、发展重点和目标任务,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2016年共获得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49,812万元,较上年增加83,960万元,提高了我区财政保障能力,有力支持了重点项目建设。

  2.多措并举,全力以赴稳增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财税改革,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5月1日开始新增试点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4大行业累计减税2亿元,社保降费为企业减负1.5亿元,减税降负效果充分显现。落实煤矿关闭补偿资金19,370万元,安排房交会补贴资金3,000万元,支持去产能、去库存,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资金18,408万元,支持长化搬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扭亏脱困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扶持新兴产业发展,持续激发经济活力。其中发放微型企业补助1,846万元,新补助小型微型企业691户,带动就业3260人;安排资金4,262万元,重点发展扶持商贸物流、金融业等服务业;安排资金4,873万元,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培育发展外向型经济,促进内外贸协调发展。

  二是创新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对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助推作用,促进全区经济稳步增长。安排200万元创新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助推保险发展示范区建设。启动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有效预防资金链断链风险,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筹集2,000万元设立“农业增信保证保险专项资金”,以贷款保险作为增信手段,建立政、银、保风险共担机制,破解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有效担保抵押物缺乏的问题。

  三是加强调度保障平台平稳运行。争取置换及新增地方债券资金30.2亿元,有效缓解了政府平台公司还本付息的资金压力;及时拨付政府平台公司土地成本等财政补助资金64.7亿元,积极稳妥地推进了重大项目建设,防范了支付风险;整合政府平台公司有效资产,做大平台资产规模,保障了政府平台公司平稳有序运行。

  3.优化结构,千方百计保民生。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民生保障。全年财政民生支出41.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64.7%。

  一是助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全区教育相关支出160,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24.8%。主要是:落实了各阶段教育生均拨款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财政资助政策。实施了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乡村教师补贴政策。支持新改扩建校舍2.6万平方米,晶山小学、长寿中学晶山校区、实验一小古镇校区建成投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迁建开学,长寿湖远恒佳学校开工建设,提升了办学条件,支持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区社会保障支出89,868万元。主要是:安排再就业资金6,082万元,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就业奖励等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408万元,全年城镇新增创业6588人。拨付社会救助资金26,229万元,用于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城乡残疾人、城乡低收入老年人等困难人员社会救助。安排900万元,支持殡仪馆迁建及殡仪服务站建设。

  三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区医疗卫生支出77,373万元。主要是:安排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补贴32,518万元,惠及78.28万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安排3,111万元,对困难群众开展医疗救助。安排3,473万元,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安排3,201万元,落实计划生育奖励等扶持政策,推进人口和计生事业的发展。安排8,696万元,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撤并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建设。筹集资金5,600万元,支持公立医院建设;安排960万元,支持区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改革。

  四是改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安排资金5,270万元用于棚户区、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农民新村建设,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多渠道筹措14,383万元支持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安排6,600万元用于场镇及城区公共功能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环境卫生,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安排16,107万元用于公路建设、养护以及水毁道路恢复,方便群众安全快捷出行。安排16,833万元用于长寿湖湖泊治理与保护。安排1,934万元用于河流污染综合治理及其他环保整治项目。

  五是丰富城乡群众文体活动。安排1,668万元支持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和农家书屋免费开放,满足城乡居民文化需求。安排481万元面向全区免费赠阅《长寿日报》和长寿手机报,支持长寿日报微信公众平台、长寿新闻APP、人人长寿等系统建设及维护,打造长寿日报全媒体构架。安排1,047万元维持体育场馆运行和完善体育公共服务功能、支持办好长寿湖铁人三项赛和参加市运会等文体赛事活动。

  4.统筹资金,尽心竭力促协调。围绕全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加大“三农”支持力度,及时兑现各种强农惠农政策,支持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大力推进水利设施建设,努力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一是惠农补贴政策得到落实。拨付资金16,917万元,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农业保险、退耕还林和移民直补等,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确保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及时兑现。

  二是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壮大。安排1,967万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安排365万元,用于畜禽养殖及屠宰场污染综合整治。安排5,366万元,用于技术推广以及柑橘、蔬菜等特色效益农业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有力促进了我区的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壮大。

  三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安排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108万元,有力推进了渠道整治、山坪塘修复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拨付三峡后续资金20,054万元,及时发挥三峡后续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安排林业项目资金1,243万元,支持天然林资源保护、松材线虫防治、植树造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安排2,819万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及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工作,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促进村民自治。

  四是精准扶贫攻坚战有力推进。整合各类资金3,962万元,继续支持10个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落实各项到户政策资金4,175万元,解决贫困户、脱贫户家庭住房、医疗、教育、就业、产业发展等方面问题,巩固扶贫攻坚成果。

  5.规范管理,持之以恒推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稳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改进和规范财政管理,切实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能力。

  一是部门预算改革继续深化。着力强化预算单位作为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预算科学化精细化。完善资金统筹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6亿元用于急需支付的刚性支出,缓解当前财政收支矛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法完成了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预算管理透明度。

  二是厉行节约工作有效落实。圆满完成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325.3万元,下降6%。

  三是财政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不断规范采购行为,全年组织实施集中采购1901件次,节约财政资金7,207万元,节约率15.2%;发挥投资评审作用,全年完成评审工程项目394个,送审金额19.32亿元,审减资金0.95亿元,审减率达4.92%;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启动区属国有重点企业改革;加大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力度。扩大财政监督检查范围,开展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和财政资金安全检查,组织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丰富绩效评价组织形式,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整改工作,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业务专题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6.严格管控,稳步有序防风险。围绕市政府对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要求,强化措施、严格执行,确保全区政府性债务和非法集资风险合理可控。

  一是政府性债务管控不断深化。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财政部强化债务管控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严格实行债务余额限额管理,截至2016年末,全区政府债务余额76.3亿元,控制在市政府核定的我区78.5亿元政府债务限额之内。积极申报政府债券资金,推进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加强新增债券使用监管,将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二是平台风险防范持续加强。完善平台的资金预判机制,按周、月、季、年分析资金供需,做好资金平衡,防止平台出现资金流动性风险;适时调整制定平台公司融资成本控制线,完善融资审批程序;细化平台考核指标,加强对平台融资成本、融资期限的考核力度,3年期以上融资占当年融资到位资金的比重达到98%,较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全年融资平均成本较年初下降2.6个百分点,融资结构得以优化,融资成本逐步下降。

  三是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成效显著。持续强化宣传教育,落实举报奖励制度,严控非法集资增量,强化案件分类处置,加快案件查处进度、及时化解积案存量,搭建资产处置平台、积极追赃挽损,为群众挽回损失2,214万元。全区非法集资风险总体可控,打非工作得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市打非办的高度认可。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充分肯定全区财政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新常态下财政工作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因经济下行压力、税制改革、可动用土地收入减少等因素影响,财政增收压力进一步加大;二是因民生政策等扩面提标大量增加刚性支出,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三是财政和政府平台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政府平台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依然存在;四是财政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还需提升,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队伍建设等方面还需加强。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创新,强化管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预算草案

  综合分析全区财经形势,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坚持发展实体经济不动摇,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财税改革,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根据全区经济发展预期、全区土地供给计划以及上年完成情况,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同口径增长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同口径增长6%。

  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有保有压、财力下沉的原则。按照《预算法》要求,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全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386,700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减上解支出后,可供当年安排的财力为635,000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支出635,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571,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减上解市级支出后,可供当年安排的财力为597,54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597,54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后,可供当年安排的财力为2,42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2,421万元。

  (二)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1.收入项目预算情况。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386,700万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204,78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900万元、上年结转32,068万元后,收入总计653,453万元。

  2.主要支出项目预算情况。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减上解上级支出19,579万元、减补助12个镇支出24,074万元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09,800万元。其中主要重点支出项目是:

  教育支出85,067万元。主要用于: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营养计划,支持农村薄弱学校改造,改善学生食宿和学校办学条件;保障教师待遇;支持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均衡基础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继续完善各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549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补助政策,支持完善社会救助和福利体系;保障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待遇;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大就业投入力度,支持职业培训、兑现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促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663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府补助资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支持强化食药品安全监管。

  农林水支出30,78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现代农业“三园”发展效益,支持“五区”产业配套建设,支持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加大水利投入,支持农田水利、山坪塘整治、人饮安全等工程建设,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加快实施三峡后续项目和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项目,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业防疫、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气象服务等应急能力建设;继续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节能环保支出9,846万元。主要用于:继续支持城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和龙溪河、桃花河、御临河及其支流污染综合整治,维护饮水和库区水环境安全;支持工业、交通、建筑和生活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以及黄标车淘汰工作;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和长化等企业环保搬迁,支持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做好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工作,促进实现绿色发展。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21万元。主要用于:继续实行文化馆、图书馆和文化站免费开放,继续免费赠阅《长寿日报》和长寿手机报,支持长寿日报微信公众平台、长寿新闻APP、人人长寿等系统运行;支持区博物馆主体建设,提档升级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园,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维护体育场馆运行和支持群众文体活动开展,支持举办文化、体育、旅游相结合的特色活动,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科学技术支出10,45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园区企业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开发、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加强科技及专利宣传,支持科技创新,实施专利资助,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升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支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进步的带动作用,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

  公共安全支出24,38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基层综治经费保障,支持社会稳定和创新社会综合治理;支持消防安全和灾害应急救援建设,增强对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预防控制、紧急处置、救助保障等能力,完善社会应急管理。

  城乡建设支出150,49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统筹新区老城协调发展,完善城市功能设施配套,缓解部分区域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支持做好城市、小城镇和乡村规划,完善场镇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提升管理水平;支持继续分类推进“两违”和市容环境整治;推进农村场镇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解决场镇饮用水、给排水、市容环卫等突出问题;支持城市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法制化、专业化、人性化水平。

  工业商业发展支出18,181万元。主要用于:兑现环保搬迁、产业扶持等政策,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支持“一区一园”产业承载力提升,引导区内工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提升新型工业化水平;支持微型企业、中小企业稳步发展;扶持商贸物流、金融保险、旅游休闲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加大街镇商贸设施投入,完善社区商业设施,加强城乡农贸市场改造和规范管理。

  交通运输支出23,514万元。主要用于:推进撤并村通达工程建设和国省县道改造,加强公路养护,完善农村客运网络;支持缆车站改造、兑现燃油补贴、CNG附加补贴以及免费群体公交补贴;支持两湖及道路安全管理,提高群众出行安全。

  国土气象等支出10,5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国土、气象、地震等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支持防范和治理地质灾害。支持加大国土资源宣传及教育和执法力度。严格执行耕地开垦费收支两条线管理。

  住房保障支出11,60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公租房、廉租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和农村C、D级危房改造,安排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资金,改善城乡群众居住条件。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7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

  预备费支出6,500万元。根据《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上述支出未包含年度执行中增加的上级专款补助,在上级专款到位后会相应增加相关项目支出。

  (三)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571,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59,1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减上解支出后,收入总计597,542万元。支出相应安排597,5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71,341万元,农林水支出20,62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010万元。

  (四)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300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利润收入等。加上上年结转后,可供当年安排的财力为2,42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2,421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级代编,区县不单独编制。在2017年度执行情况报告中,将向区人代会报告市级下达的社保基金征收计划及我区收支执行情况。

  三、2017年主要工作措施

  2017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区财政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开拓进取、务实重干,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财政工作任务。

  (一)保持预算平稳运行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紧密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和财政收入政策,加强财政收入分析预测,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加强财源建设,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增强财政收入的可持续性。坚持依法征收,加大税收及非税收入追欠力度,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强化税收风险管理,健全纳税评估机制,依托信息化建设开展综合治税,促进收入征管提质增效。坚持“保重点、压一般”的原则,多方筹措资金,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部门预算编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切实控制行政运行成本。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确保民生支出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占比达到60%以上。继续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使用力度,健全定期清理统筹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预算执行监管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各项规定,不断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监管。进一步规范收支行为,硬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确保项目及资金尽早发挥效益。强化收支预算执行率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的机制。切实强化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将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大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公开力度,增强公开意识,规范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深入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政府平台公司薪酬绩效考核管理。

  (三)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切实提升风险防控能力,避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确保经济财政可持续发展。强化财政支出责任意识,大力调整不合理、不可持续的支出政策,修正重复、低效的支出方向,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严格按照地方债券管理有关要求,将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2017年,在市级下达我区新增债券规模后,编制区级债务收支调整预算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落实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加强政府平台公司监管,加大融资成本和运行成本的考核力度。积极推进资本市场改革,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动企业多元化融资。加强金融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持续严厉有效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重庆市长寿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附表.pdf

附注:

  1.地方财政支出包含上级补助支出、上年结转专款支出,因此大于地方财政收入。上年结转专款支出是指上年安排了预算的项目因实施进度等原因,在上年未实现支出,需在今年继续实施并实现支出。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包含全年实际到位的上级补助支出26亿元,而2017年预算草案只包含了年初能预计到的上级补助20.5亿元,所以小于2016年实际执行数。年度执行中在上级专款到位后会增加相关支出。

  3.政府支出分类体系:政府支出分类有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两种方式。前者是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说明政府的钱用到哪个方向,比如教育、农林水、交通等。后者是按具体用途分类,比如是发工资,还是办公费或是买设备等。

  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类级科目综合反映政府职能活动;款级科目反映为完成某项政府职能所进行的某一方面的工作;项级科目反映为完成某一方面的工作所发生的具体支出事项。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类级科目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9类,款级科目是对类级的细化,比如商品服务支出类下的“办公费”、“会议费”等。

  4.按支出功能分类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培训费均分别统一集中在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教育支出相应科目中反映。

  5.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在功能分类科目中主要体现在行政运行、事业运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科目。

  6.项目支出:是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在具体用途上包括为实施项目开支的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等专项消耗性经费以及大型购置、基本建设、个人和企业单位补贴等。

  7.行政运行:是反映行政及参公单位基本支出中除离退休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之外的人员经费和除培训费之外的日常公用经费。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反映行政及参公单位项目支出中未单独设置科目反映的项目支出。

  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新《预算法》和相关规定设立,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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