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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城市开发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为区城乡建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中心内设4个机构:1.办公室,负责单位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日常运转工作以及各类综合事务;负责聚商选资相关工作。2.财务科,负责财务核算,制定财务收支计划、编制财务预决算等工作;负责资产、资金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融资工作。3.建设管理科,负责土地征收、招投标、施工管理、预决算、合同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未移交项目的维护管理工作。4.规划科,负责项目规划设计工作。

中心主要职责为:1.负责授权区域内的城市基础设施、综合交通、土地整治等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工作。2.负责授权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的协调工作。3. 负责相关国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工作。4.负责相关项目的聚商选资和管理服务等工作。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12万元,比2017年减少18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12万元,比2017年减少189.9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及政策性减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开发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比2017年增加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17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平台公司体制改革,城市开发中心自2018年起各项经费独立核算,接待任务增加。无因公出国费用和公务用车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部门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4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59.01万元,减少83.47%。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单位无项目支出,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联系方式:023-40235334

附件下载:

城投中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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