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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领导者、组织者、协调者。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综治办)与区委政法委机关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委防范办)挂靠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由区委政法委代管。区综治办、区委防范办、区法学会均由区委政法委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区委政法现有内设机构9个,在职在编干部18人。区法学会现有在职在编干部1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8.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8.58万元,比2017年增加13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08万元,比2017年增加113.3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及新调入职工的工资福利、特岗津贴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17.50万元,比2017年增加21.2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法学会课题研究项目等,主要用于全区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防范处置、法学会建设等重点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4.9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6.9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与2017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0.3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91万元,下降6.85%。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无政府采购。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8.58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下载:

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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