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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重庆市长寿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挂重庆市长寿区民防办公室牌子)机关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计财科)、法制科(区建筑执法支队)、勘察设计科、建管科、城乡建设科。重庆市长寿区民防办公室内设1个机构即民防科。区城乡建委实行与区民防办人员统一领导管理、工作统一运行机制。

(二)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3个,分别是重庆市长寿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重庆市长寿区城乡建设档案室、重庆市长寿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三)职能:1.承担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2.负责推进统筹城乡建设;3.负责培育和规范城乡建设投融资市场;4.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的责任;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职责;6.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7.承担区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8.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9.负责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10.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11.承担推进城乡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12.承担推进建节能的责任;13.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14.负责组织制订地方城乡建设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组织制定建设项目的地方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用地指标,监督指导各类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制定地方建筑材料、设备进入建设市场的产品标准,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15.负责管理本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全区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本系统企业改革;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7.34万元,其他收入777万元,收入总计1844.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7.34万元,其他支出入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19万元,比2017年增加103.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46.15万元,比2017年减少877.10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已实施多年,项目接近尾声,所投入的资金量相对减少。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17年保持不变。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4.3万元,比2017年减少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12.3万元,比2017年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与2017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的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政策。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1.5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25万元,减少3.16%。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69.1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我委及下属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40896327

附件下载:

区城乡建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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