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区档案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2.负责全区档案行政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镇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参加重点科研、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3.接收、征集、整理和集中统一管理区级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街镇和有关长寿历史发展的重要档案资料,承担馆藏档案安全的责任。
4.组织制定本区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培训全区档案工作人员;开展档案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5.负责全区档案科研工作,研究并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指导专业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区内外档案学术交流。
6.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编研鉴定工作;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负责全区档案资料目录系统以及馆藏档案检索系统工作。
7.负责利用档案资料开展社会教育服务、面向社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
8.负责全区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维护全区档案资料信息网络;负责全区电子文件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重庆市长寿区档案局为局、馆合一单位,设四个内设机构,内设办公室、档案业务指导科、档案管理利用保护科、档案信息技术科。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0.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19万元,比2017年增加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19万元,比2017年增加21.6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工资福利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1万元,比2017年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等,主要用于接待免费查阅利用、档案库房设备维护维修、档案库房运行、档案库房消防维保、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更新维护、珍贵档案资料征集、档案资料编研、档案数字化、重点档案抢救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档案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7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重庆市长寿区档案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1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3.07万元,增长24%。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重庆市长寿区档案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重庆市长寿区档案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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