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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长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长寿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科)、综合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科、矿山安全监督科、工贸监督管理科(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科、安全生产巡查科、行政审批科八个科室;下设长寿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长寿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两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我局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区安全生产情况;承担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行业、分级、属地原则,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及生产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开展安监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牵头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负责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巡查、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察等职能。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6.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65万元,比2017年减少4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9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教育、应急救援指挥、聘请专家等重点项目工作。
  我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6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8.6万元,比2017年减少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2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预算124.1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日常办公、工会经费、租赁费、邮电费、交通补助、物业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我局共有车辆5辆,包括应急机要通信车1辆,安监执法车4辆。账务中显示公务车保有数量为6俩,形成差异的原因是以前年度有1辆报废车辆因国资部门处置手续未全,未能进行账务报废。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及按照上级要求采购执法设备及应急救援专用物资。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分清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和操作规程,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约束。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公用经费申请授权支付并尽量采取公务卡支付,或转账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出(零星支出)。
     在执行2018年各项资金预算中,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市、区各级财务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从而发挥好项目资金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对涉及专项资金支出额度较大时,都专题研究决定,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与此同时全局上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全体职工贯彻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推进建设节约型机关。
    (五)其他。我局自2014年起开展新一轮煤矿关闭工作,关闭煤矿奖补资金因其特殊性,未纳入本单位年度部门预算。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018年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pdf


重庆市长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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