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 > 其他部门预算

重庆市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实施城市供水、排水、节水管理职责;承担全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承担全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承担全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责任;负责城市户外广告、户外灯饰设置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责任,组织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鲜花生产等工作,指导建制镇园林绿化工作,承担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综合性公园、专类园、游艺机游乐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的责任。承担市政管理、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的责任;负责城市管理的监察执法,管理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以及道路停车收费服务管理。承担市政管理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指导高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开展市政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局属单位:重庆市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成立于2005年3月,机关内设办公室(安全督查科)、市容环卫科、市政公用科(园林绿化科)五个职能科室,下设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城市园林绿化执法支队)、区市政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处、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四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合计11516万元。2017年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合计11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4万元,项目支出4202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支出合计比2016年增加4041万元,主要原因在于新增部分城市管理区域,工资基数增加,文明城区创建等专项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三公”经费收入与支出预算均为58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0万元。相比2016年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务接待费减少0.4万元,继续严控此项支出比例。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比2016年增加337万元,主要原因在于环卫等专用作业车费用核算科目的调整。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5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电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手续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万元。

区市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