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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区编办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区级机关、街道、镇机关和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研究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专题方案;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和街道、镇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办理区编委的日常事务。

  (三)协调区直党政群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区委各部门之间、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级各部门与街道、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区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区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五)审核街道、镇的内设机构(综合办事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测算街道、镇的分类标准和机构编制数额。

  (六)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七)负责全区区级机关、街道、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和补充人员使用编制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统发工资”中审核编制数和纳入“统发工资”在编实有人员名册的工作。

  (八)调查研究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全区机构编制法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理论的学习和研究;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干部的培训、机构编制统计和信息工作。

  (十)管理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以上职责区编办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科、机构编制科(督查科)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下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58万元,比2016年增加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万元,比2016年增加3.0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化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7.73万元,比2016年增加0.2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等,主要用于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3.8万元,比2016年减少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6年一致;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2016年减少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比2016年减少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6年一致;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以来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逐步减少,规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0.9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73万元。

  附件:编办预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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