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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长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是区政府直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宣传贯彻国家关于风景名胜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风景名胜区的特点,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建立健全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协助编制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建设、维护、管理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负责景区范围自建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旅游经营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承担风景区内环保、规划、交通、渔业、水利、林业、物价、防疫、旅游等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

  机构设置:内设5个机构。办公室、旅游管理科、社会事务科、建设开发科、综合执法大队。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58万元,比2016年增加10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58万元,比2016年增加107.30万元,主要原因是旅游营销宣传费、招商引资费及因政策性调整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离退休人员经费等,以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50万元,比2016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6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6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比2016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6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5.4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长寿湖管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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