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中心由原重庆市长寿区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和重庆市长寿北部新区管委会整合而设立,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等如下:重庆市长寿区城市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城市开发中心)为区城乡建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单位基本职能
主要职责:1.负责授权区域内的城市基础设施、综合交通、土地整治等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工作。2.负责授权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的协调工作。3.负责相关国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工作。4.负责相关项目的聚商选资和管理服务等工作。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以上职责,区城市开发中心设置4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负责单位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日常运转工作以及各类综合事务;负责聚商选资相关工作。2.财务科负责财务核算,制定财务收支计划、编制财务预决算等工作;负责资产、资金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融资工作。3.建设管理科负责土地征收、招投标、施工管理、预决算、合同管理、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未移交项目的维护管理工作。4.规划科负责项目规划设计工作。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11万元,比2016年增加98.97万元(去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11万元,比2016年增加98.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以及每年正常薪级调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去年及今年都没有预算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我中心有0.5万元比2016年增加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16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心接待任务增加。无因公出国费用和公务用车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789.5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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