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1年6月28日正式成立。现隶属于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副处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现有人员编制1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中心设立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监察科、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科、工程交易服务科、产权交易科。
(二)岗位设置情况
中心现有在岗人数14人,其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5人;副主任科员3人;科员5人。
(三)主要经济职能职责
1.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所及信息发布平台;
2.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提供商务和技术信息服务;
3.负责交易现场管理,为进场交易活动提供全过程验证、见证服务;
4.建立和完善交易监管设施,为政府部门进场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提供条件;
5.协助建立健全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体系;
6.受理和协助处理交易中心各种质疑、投诉;
7.协助查处交易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8.按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
9.代收退投标保证金;
10.收集管理各类交易资料;
11.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69万元,比2016年增加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92万元,比2016年增加16.4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2.57万元,比2016年减少10.1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剂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比2016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16年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16年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
三、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4.5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78.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备注:70.46万元已在2016年实现了采购,在2017年1—3月实现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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