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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测绘、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方针政策。

2.承担由区政府组织编制的长寿区城乡总体规划、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具体工作;组织编制长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建制镇(街道)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对城乡规划有关的专业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指导建制镇(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镇、村规划的编制工作。

3.承担实施城乡规划的责任;承担由区政府组织制定的长寿区近期建设规划的具体工作;依法核发划拨土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依法核发长寿区内有权范围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指导建制镇(街道)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4.拟定测绘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基础测绘规划;负责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地籍测绘工作,建立健全国家和地方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5.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指导地理信息应用服务,审查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地理信息成果,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

6.承担规范规划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管理规划设计和测绘市场;负责城乡规划设计、测绘单位资质管理;承担城乡规划和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工作;承办地图审查工作;承担规划、测绘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7.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测绘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区、重点地区、重要项目实施规划行为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检查建制镇(街道)规划和测绘行为。

8.负责规划和测绘档案和信息工作;负责基础测绘成果管理,审批对外提供测绘成果;负责城乡规划和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定城乡规划和测绘行业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9.组织编制城乡规划、测绘科技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和测绘的技术规定、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和测绘的科研、科技合作交流以及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10.参与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重要专业规划的编制;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的制定。

11.承担区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规划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法规科)、编制用地科、建设规划管理科、测绘管理科(市政规划管理科),下设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重庆市长寿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参公管理)和重庆市长寿区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9.9万元,比2016年增加2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9万元,比2016年增加74.9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等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和住房改革等支出,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0万元,比2016年减少5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规划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0万元,比2016年减少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16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减少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47.0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

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含上级)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规划局2017部门预算表.pdf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局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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