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侨联工作的政治性和侨联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对全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政治引领。切实承担引导全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全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三)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保障侨联及侨联基层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根据《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会章程》,组织实施全区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的决议、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侨联组织体系,并指导基层侨联组织开展工作。
(四)团结动员全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干事创业。引导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积极参与和支持全区经济建设。积极促进吸引利用侨资侨智,引进海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工作。依法管理、使用、保护侨联资产,服务侨资侨属企业走出去,了解国外投资环境,建立国际商业网络,开展国际化经营。
(五)加强团结服务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职责。教育归侨、侨眷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全区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了解归侨侨眷工作生活状况,推动建立困难归侨侨眷帮扶机制,建好侨胞之家。坚持国内与海外并重、老侨新侨并重,积极拓展海外工作和新侨工作,为留学生和留学生家长服好务。
(六)弘扬中华文化,拓展海外联谊。加强涉侨文化遗产保护,依照有关规定开展相关文化交流联谊活动。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走出去,请进来,推动海内外民间交流合作,积极开展“以侨促台”工作,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祖国的和平统一。
(七)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按照法定程序承接好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参与协商和推荐区人大归侨代表、提名侨联界区政协委员人选工作,积极引导归侨侨眷有序开展政治参与,为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全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做好服务工作。
(八)研究侨联自身改革和建设。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要求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贯彻实施好有关法律法规,为有关部门制定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区侨联内设机构1个,行政编制4人,财政供给人员6人,其中在职4人(其中临聘人员1人),退休2人。公务车1辆。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42万元,比2016年减少2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2万元,比2016年减少3.9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调动减少1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7.30万元,比2016年减少16.8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换届经费预算,主要用于主席办公会、不驻会副主席业务经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全委会、常委会、开展港澳侨活动、侨爱心工程、留学生家长联谊会、侨界青年联谊会、留学生暑期座谈会等重点工作。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0.5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与2016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8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培训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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