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区畜牧兽医局是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人事法规科(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畜牧发展科、防疫检疫科(医政药政科);直属事业单位5个,下属事业单位19个
二、单位基本职能
1.负责辖区内的畜禽品种改良、饲料生产经营,动物防疫、检疫检验、定点屠宰,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等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市畜牧兽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贯彻实施办法和全区畜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引导和支持畜牧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畜禽生产,提高畜禽产品市场竞争力。
4.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5.承担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兽药经营行可、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生鲜乳收购许可、非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重庆市动物调运检疫备案审批、重庆市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等的行政审批职责。
6.组织实施主管产业产品和绿色食品的开发、认证、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以及名牌畜产品认证送审工作。
7.对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继续教育,知识更新。
8.推广实施畜牧兽医科学新技术。
9.负责对本单位(含直属事业单位和街镇畜牧兽医站)的人、财、物进行管理。
10.对区畜牧兽医科学技术学会、区畜牧兽医协会等进行管理。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02.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2.54万元,比2016年增加47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1.84万元,比2016年增加511.45万元,主要原因是17年政策性增人增资等,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7万元,比2016年减少34.2万元,主要原因是17年政策性增人增资,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等。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70.85万元,比2016年减少8.55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31.65万元,比2016年增加0.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2万元,比2016年减少9.27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96.8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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