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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长寿区纪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长寿区纪委与长寿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长寿区纪委主要职能:

三项主要任务: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五项经常性工作: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长寿区监察局主要职能:

六项职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四项职能: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以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检查。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以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对国家行政机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可以对如何提高行政工作效能提出建议;对监察对象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遵守行政纪律的行为,对同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斗争,作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或单位,向有处理权的机关提出奖励的建议。根据检查、调查的结果,对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决定、命令的行为,对违反行政纪律的监察对象,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监察建议,予以纠正和处理;也可以作出监察决定,给予责任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长寿区纪委下设9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1.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1.96万元,比2016年增加4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74万元,比2016年增加43.4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54.22万元,比2016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办案及执法监察费用减少2万元、廉政文化建设费用增加1.5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及执法监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纪检监察课题调研、纪检监察联组、廉政文化建设、明察暗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察组、纪检谈话室运行、阳光长寿运行等重点工作。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16年保持不变。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0.8万元,比2016年减少1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6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7.3万元,与2016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比2016年减少1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6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改革,公务车辆减少5台(含区巡察组4台)。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2.8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咨询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万元。

2017年区纪委预算公开情况说明.pdf

2017年区纪委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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