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长寿区水务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区有关水务、水利、水库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城乡防汛抗旱、水资源保护、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水利、水土保持、灌区建设、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综合或专业规划,并负责组织监督和实施;承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的责任。
水务局机关内设5个行政科室;5个事业单位(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下设正处级事业单位一个,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4.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4.16万元,比2016年增加8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8.16万元,比2016年增加214.04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6.00万元,比2016年减少131.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主要用于河道管理、农村人畜饮水安全、水利安全监督、水土保持、水政执法监督等重点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23.75万元,比2016年减少13.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公务接待费79.74万元,比2016年减少8.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01万元,比2016年减少4.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75.8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水电费及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零。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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