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区残联是区委、区政府联系全区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是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区残疾人工作的群众团体。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其主要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三)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五)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六)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八)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区残联内设机构2个,行政编制6人,实有人员9人(其中临聘人员2人);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6名(其中临聘人员1人),区残联及所属单位退休人员8名。公务车2辆(其中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1辆),残疾人流动服务车(特种车)1辆。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81万元,比2016年增加2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81万元,比2016年增加21.92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社会保障费增长等,主要用于保障残联及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2.1万元,比2016年增加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5.6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万元,比2016年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残疾人扶贫、需求动态更新调查、精准康复等业务工作量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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