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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重点项目稽察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性质

  区重点项目稽察办公室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的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人员共5人,其中,退休干部1人。

  (二)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投资政策和有关法规规章,研究分析区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拟定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的具体规定,稽察工作管理办法和稽察监管工作计划。

  2.对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项目审批程序、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概算控制、监理及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汇总、上报稽察工作报告。

  3.研究分析稽察出的重点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监督检查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

  4.根据稽察工作实际,研究提出改进投资管理和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建立项目单位、参建单位的业绩和信誉评价制度,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

  6.受理对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违规问题的举报。

  7.承担其他常规性、专项性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布置的稽察任务。

  8.承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重庆市长寿区重点项目稽察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63.01万元,均为财政补助收入。总支出57.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4万元。

  (二)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长寿区重点项目稽察办公室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2.7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98万元,教育支出0.10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7万元。

  (三)2015年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重庆市长寿区重点项目稽察办公室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02万元,系重大项目稽查工作经费,于2016年按项目进度正常支付。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重庆市长寿区重点项目稽察办公室“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2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50万元增加了0.7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稽察办做好中央投资项目督查工作增加了0.70万元的公务接待费。

  三公经费分项情况:公务接待决算数2.2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345人次;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因公出国(境)费。

  重庆市长寿区重点项目稽察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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