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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长寿区供销社为区政府其他部门,参公事业单位,内设3科1室,即办公室、财务资产科、合作指导科、业务发展科。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起草供销合作社事业有关规章制度;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化肥流通、储备和供应工作,承担化肥、棉花等重要物资的政府商业储备、救灾应急储备任务;指导推进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推动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指导系统行业协会建设,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代农业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大力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参与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和市场建设;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社有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加强基层社建设,对所属企业行使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权益,增强联合社的服务功能;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主管社团的业务工作及成员社的业务活动;负责全区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经营管理,承担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供销企业的行业安全监管,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45.81万元,比2015年增加2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94万元,项目支出14.87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退休人员退休费及生活补助。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21万元,比2015年减少3.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万元,比2015年减少2.4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比2015年减少0.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15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供销社2016年预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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