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区畜牧兽医局是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监察室)、人事法规科(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畜牧发展科、防疫检疫科(医政药政科);直属事业单位4个,下属事业单位18个。
二、单位基本职能
1.负责辖区内的畜禽品种改良、饲料生产经营,动物防疫、检疫检验、定点屠宰,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等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市畜牧兽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贯彻实施办法和全区畜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引导和支持畜牧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畜禽生产,提高畜禽产品市场竞争力。
4.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5.承担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兽药经营行可、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生鲜乳收购许可、非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重庆市动物调运检疫备案审批、重庆市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等的行政审批职责。
6.组织实施主管产业产品和绿色食品的开发、认证、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以及名牌畜产品认证送审工作。
7.对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继续教育,知识更新。
8.推广实施畜牧兽医科学新技术。
9.负责对本单位(含直属事业单位和街镇畜牧兽医站)的人、财、物进行管理。
10.对区畜牧兽医科学技术学会、区畜牧兽医协会等进行管理。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区畜牧兽医局部门预算金额为312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0.39万元,项目支出74.9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7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30.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