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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实施城市供水、排水、节水管理职责;承担全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承担全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承担全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责任;负责城市户外广告、户外灯饰设置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责任,组织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鲜花生产等工作,指导建制镇园林绿化工作,承担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综合性公园、专类园、游艺机游乐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的责任。承担市政管理、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的责任;负责城市管理的监察执法,管理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以及道路停车收费服务管理。承担市政管理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指导高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开展市政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局属单位:重庆市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成立于2005年3月,机关内设办公室(安全督查科)、市容环卫科、市政公用科(园林绿化科)五个职能科室,下设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城市园林绿化执法支队)、区市政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处、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四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合计7475万元。2016年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合计7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5万元,项目支出3659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支出合计比2015年增加1224万元,主要原因在于新增部分城市管理区域,工资基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三公”经费收入与支出预算均为2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3万元。相比2015年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务接待费减少10%,继续严控此项支出比例。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与2015年基本持平。
 
 
重庆市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2016年4月19日
  2016年区市政局预算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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