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长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是区委管理的正处级行政机关,内设综合科、机构编制管理科(督查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3个内设机构,下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1个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区级机关、街道、镇机关和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研究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专题方案;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和街道、镇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办理区编委的日常事务。
(三)协调区直党政群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区委各部门之间、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级各部门与街道、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区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区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五)审核街道、镇的内设机构(综合办事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测算街道、镇的分类标准和机构编制数额。
(六)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七)负责全区区级机关、街道、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和补充人员使用编制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统发工资”中审核编制数和纳入“统发工资”在编实有人员名册的工作。
(八)调查研究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全区机构编制法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理论的学习和研究;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干部的培训、机构编制统计和信息工作。
(十)管理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情况
2015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为13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35万元,项目支出44.12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98万元,教育支出0.68万元,医疗保障支出5.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0万元。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用8.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1.00万元。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