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及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区城乡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城市设计的组织、指导、审查及报批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及对违法建设行为、违法建筑的查处;组织编制 基础测绘及地理信息专项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测绘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规划和测绘档案和信息工作;承担区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规划局机关本级由4个职能科室构成,下设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重庆市长寿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和重庆市长寿区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7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92万元,项目支出160万。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离退休人员费用、职工保险和住房改革等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完成规划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41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区规划局)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区规划局)
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区规划局)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局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