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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部门预算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长寿区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能: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组织实施;
  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组织拟订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参与拟订长寿区主体功能区划;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参与解决涉及长寿区的跨流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按分级管理规定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审查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执行环境评价制度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和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化学品环境管理,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法,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和限期治理制度,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调查,进行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和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和预测预警,建立环境质量发布制度,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科学研究和新工艺、新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有关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参与指导生态示范区与生态农业建设;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调查并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长寿区环保局包括区环保局机关,下设区环境监察支队、区环境监测站。其中局机关设4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污染防控和总量控制科、规划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科、农村环境保护与宣传教育科(法制科)。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82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39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相比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3.0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区环保局“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总额7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5.4万元,公务用车费支出57万元。与2013年相比增加3.4万元,原因是新增了一台监测特种车辆。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全年无出国(境)学习考察任务,所以无该方面的预算和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说明
  主要用于局机关、局属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包括上级单位的督查和调研,业务合作和交流学习等。
  (三)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说明
  该费用主要用于开展环保“六大行动”,生态创建,总量减排,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环保执法检查,应急事故处置,环境安全监督,环保督查考核,建设项目监管,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固体废物管理,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环境监测,排污权交易管理,环境宣传教育,环保科研等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等方面的支出。201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重庆市长寿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4月28日

  重庆市长寿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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