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院属于基层人民法院,下有晏家、长寿湖、葛兰3个派出人民法院。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共307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1万元,项目支出1093.42万元,较去年有所增加。因为人员增加,车辆增加等因素使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都有所增加。按上级法院要求在2015年的项目支出也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90万元,较去年有所增加,其原因为:案件数量增加,公务车去年年末增加3辆,以前车辆老化严重,所以产生的相关费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