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技、知识产权、地震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科技、知识产权、防震减灾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牵头和负责组织实施创新型长寿建设工作。
3、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组织拟定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4、承担科技创新体系、知识产权工作体系、防震减灾工作体系的建立完善工作;承担各种科技、知识产权、防震减灾平台的建设工作;承担各种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引进培育科技、知识产权、地震人才工作。
5、指导、协调全区各单位及街镇的科技、知识产权、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科技、知识产权、防震减灾等宣传普及教育工作。
6、牵头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与攻关;承担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的申报推荐、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计划,支持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7、承担全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事业费等科技经费以及知识产权、防震减灾专项资金的使用调配和监督管理工作。
8、承担各种科技类产品、技术机构的组织申报、推荐、认定和管理工作。承担科技成果管理与转化、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
9、承担全区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工作,建立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承担组织指导全区专利创造和转化工作。承担全区专利管理和保护工作,依法调处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指导专利代理机构业务工作。
10、承担全区防震减灾统筹协调工作,制定适用于我区的地震应急预案,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和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防范地震次生灾害。牵头组织全区抗震设防管理工作,依法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实施管理,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指导督促开展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承担地震监测和预报工作,依法开展地震监测站、点的环境管理;负责区内震情通报和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害重建规划。负责我区群测群防管理工作。
11、承担全区科技、知识产权、防震减灾信息发布、统计、保密、档案等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区科委机关由2个职能科室构成,其中:办公室兼防震减灾科,科技管理科兼知识产权科。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财政总的预算拨款收入1428.57万元,预算支出1428.57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305.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29万元,地震事务支出40.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7万元。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2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1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4万元,比上年减少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