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1、局机关:办公室、文化科(文物保护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广播电视科、新闻出版科(文化市场科、文化产业科)。
2、事业单位: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长寿区文化馆、重庆市长寿区图书馆、重庆市长寿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二)主要职责
局机关:1、贯彻执行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政策和地方规范性文件。2、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3、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4、负责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5、负责管理全区文学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6、负责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协调文物保护、抢救、发掘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7、负责管理全区文化市场。8、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文化产业发展,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9、负责全区广播电视专用网的规划、管理。10、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11、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12、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13、负责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负责卫星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14、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区出版活动。15、负责出版物内容的管理和监督。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全区“扫黄打非”有关工作;承办市文化执法总队指定管辖的跨区县(自治县)案件;参与市文化执法总队组织的联合执法活动;接受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的业务指导和督查;配合参与相关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文化馆主要工作职责任务是:免费开放文化服务项目和文化空间设施,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辅导促进群众文艺创作,集结培训群众文艺骨干,探索研究群众文化理论,收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开展文物保护。
重庆市长寿区图书馆主要工作职责是:文献收集、保存、流通、开发利用;新型图书馆业务拓展与服务;负责全区古籍保护及业务指导;负责全区文化共享工程业务指导;利用馆藏资源传播知识文化;其他相关社会文化服务;内部运行管理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主要工作职责是:经营性电影放映,负责城市影院(保利万和长寿影城)放映;负责全区农村电影放映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上级文化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社会公益性放映服务。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收支预算1144.6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1114.62万元,事业收入预算30万元。
2014年支出预算1144.62万元,其中长寿中学文化墙建设、购置图书、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支出预算3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14.6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56.01万元,教育4.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19万元,医疗卫生经费42.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37万元,项目支出402.25万元)。
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与2013年预算比较,基本支出增加100.88万元,主要是人员有所增加、教育及培训增加、医保政策性调标。项目支出增加132.2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退休补贴、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监控平台运行维护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1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维修、汽油、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支出。与2013年“三公”经费相比在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上有所下降。
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