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区委政法委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市委、区委工作部署,推进全区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调查研究;深化政法改革;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协助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长寿区法学会(简称区法学会)由区委政法委代管。区委政法委现有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部(宣传教育科)、政治安全科、维稳指导科、平安建设指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执法监督协调科。重庆市长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简称区综治中心)为区委政法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2022年无机构改革项目。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832.03万元,支出总计1832.0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0.28万元,增长21.19%,主要原因是202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平安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我委承担了平安长寿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重点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加经费投入。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83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0.28万元,增长21.19%,主要原因是202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平安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我委承担了平安长寿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重点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加经费投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2.0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83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0.28万元,增长21.19%,主要原因是202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平安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我委承担了平安长寿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重点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加经费投入。其中:基本支出718.99万元,占39.25%;项目支出1113.04万元,占60.7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继续科学合理有效的安排资金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32.0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0.28万元,增长21.19%。主要原因是202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平安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我委承担了平安长寿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重点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加经费投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0.28万元,增长21.19%。主要原因是202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平安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我委承担了平安长寿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重点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加经费投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31万元,增长8.55%。主要原因是202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平安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我委承担了平安长寿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重点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加经费投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0.28万元,增长21.19%。主要原因是202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平安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我委承担了平安长寿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重点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加经费投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31万元,增长8.55%。主要原因是202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平安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我委承担了平安长寿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重点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加经费投入。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继续科学合理有效的安排资金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6.11万元,占58.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00万元,下降4.39%,主要原因是严格节约经费支出。(2)公共安全支出277.07万元,占15.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01万元,下降5.78%,主要原因是严格节约经费支出。(3)教育支出3.60万元,占0.20%,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继续科学合理有效的安排资金使用。(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29万元,占6.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4万元,增长13.44%,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保障社会就业工作,增加投入。(5)卫生健康支出206.64万元,占11.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7.18万元,增长423.67%,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保障卫生健康工作,增加投入。(6)交通运输支出108.00万元,占5.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22.73%,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保障交通运输工作,增加投入。(7)住房保障支出56.31万元,占3.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0万元,增长20.55%,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保障住房工作,增加投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8.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20万元,增长10.77%,主要原因是202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平安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我委承担了平安长寿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重点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加人员经费投入。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0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0.59万元,下降77.2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内控制度,节约了部分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租赁费、邮电费、交通补助和委托业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4万元,下降28.4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7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202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平安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我委承担了平安长寿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重点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加经费投入。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政法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减少了耗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8万元,下降8.8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减少了耗用。
公务接待费2.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到我单位考察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4万元,下降54.73%,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5万元,增长101.50%,主要原因是我委承担了平安长寿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重点工作,2023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该工作,多次来长调研督导,故公务接待费用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27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2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平安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我委承担了平安长寿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重点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增加经费投入。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29万元,增长442.26%主要原因是202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平安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我委承担了平安长寿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重点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多次开展学习培训,增加经费投入。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5.359万元、邮电费8.296万元、差旅费3.072万元、培训费3.972万元、劳务费1.632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26.879万元、福利费3.24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0.59万元,下降77.2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内控制度,节约了部分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1113.03万元。其中,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万元;一般性项目3个,涉及资金1113.0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重点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李亚霏,联系电话:4066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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