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长寿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区委反映统一战线的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负责联系我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联合会、网络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市、区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区委同民主党派、无党派进行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区委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负责调查研究,协商检查我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突发事件。
贯彻党的对台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对台工作,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
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重点做好无党派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工作。
负责我区开展海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负责指导各乡镇党委以及区级各部门的统战工作和统一战线三支队伍的培训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工作;并负责统战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
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长寿区委统战部是区属一级预算单位。区台办、区侨办、区民宗委合署办公。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051.30万元,支出总计1051.3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29万元,增长4.61%,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精算、清算2022年公务员绩效奖应补计提事项、办公、接待等,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05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29万元,增长4.61%,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精算、清算2022年公务员绩效奖应补计提事项,办公、接待活动等增多,预算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1.3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05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29万元,增长4.61%,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精算、清算2022年公务员绩效奖应补计提事项、办公、接待等,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34.63万元,占69.88%;项目支出316.66万元,占30.1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51.3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6.29万元,增长4.61%。主要原因是办公、接待等业务活动增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29万元,增长4.61%。主要原因是办公、接待活动等增多,预算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0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抚恤、人员退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29万元,增长4.61%。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精算、清算2022年公务员绩效奖应补计提事项、办公、接待等,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0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抚恤、人员退休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9.90万元,占71.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76万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经费管理。
(2)教育支出3.30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45万元,占15.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0万元,增长31.4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4)卫生健康支出40.84万元,占3.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管理。
(5)农林水支出40.00万元,占3.80%,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57.81万元,占5.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6万元,增长17.62%,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4.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04万元,增长14.6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精算、清算2022年公务员绩效奖应补计提事项等。公用经费106.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6万元,增长18.56%,主要原因是办公等业务增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用、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3万元,下降15.2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64万元,增长145.49%,主要原因是对口交流活动增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辆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安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7万元,下降52.67%,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1万元,下降50.9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车辆经费管理。
公务接待费24.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统战系统单位和台侨事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6万元,下降8.87%,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85万元,增长278.47%,主要原因是对口交流活动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250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8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0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6.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9万元,增长82.95%,主要原因是会议等业务活动增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4万元,增长301.79%,主要原因是培训活动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4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66万元,增长18.56%,主要原因是办公、会议、接待等活动增多。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对部门整体和2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1项,涉及资金316.66万元;其中,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万元;一般性项目21个,涉及资金316.6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3-406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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