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物博物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组织、协调全区文物的保护、管理、抢救、发掘、征集、展示、研究、宣传等业务工作。
2.负责做好全区文物普查、文物保护规划、文物建档建卡、挖掘文物文化内涵等工作。
3.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开展文物考古调查、考古发掘,做好文物的抢救清理发掘工作。
4.负责馆藏文物的保护与管理;督促检查重点文物保护工作;协助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巡查、检查、指导全区文物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盗窃、盗掘、走私文物案件和景区旅游秩序整顿。
5.加强博物馆管理,科学保管、展示文物藏品,搜集整理保存文物资料,配合上级业务部门进行文物藏品修复,开展文物科学研究。
6.合理开发利用文物资源,开展文物展览和文创产品研发,宣传普及文物知识。
7.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推动文物事业发展。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现设有办公室、业务部2个科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上级部门是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宣传部,本单位为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839.98万元,支出总计839.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6.69万元,增长219.0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馆藏珍贵文物保护修复、博物馆免费开放、运行等项目经费。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83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6.69万元,增长219.0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馆藏珍贵文物保护修复、博物馆免费开放、运行等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9.98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83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6.69万元,增长219.0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馆藏珍贵文物保护修复、博物馆免费开放、运行等项目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55.63万元,占18.53%;项目支出684.35万元,占81.4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39.9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76.69万元,增长219.0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馆藏珍贵文物保护修复、博物馆免费开放、运行等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6.69万元,增长219.0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馆藏珍贵文物保护修复、博物馆免费开放、运行等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95万元,增长29.2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博物馆办公用房租金等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6.69万元,增长219.0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馆藏珍贵文物保护修复、博物馆免费开放、运行等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95万元,增长29.2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博物馆办公用房租金等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96万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未新增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05.82万元,占95.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16万元,增长30.89%,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1万元,占2.1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未新增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7.52万元,占0.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住房保障支出7.68万元,占0.9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未新增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3万元,下降14.0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15.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7万元,增长43.00%,主要原因是博物馆搬迁新增加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博物馆开馆事务增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公务接待费0.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博物馆等相关工作对接部门的检查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博物馆开馆事务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19.3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当年未产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31.40%,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6.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主要用于采购博物馆物业管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684.35万元。我单位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重庆市长寿区博物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3-40663065
回到顶部